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、美丽中国的底色。为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近期,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主要目标:到2027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%。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,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,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(市、区)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;到2035年,美丽乡村基本建成。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,乡政府驻地、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,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,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(市、区)率先重现乡村“河里游泳、溪里捉鱼”的亲水记忆。
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意见》从构建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,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,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,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,强化组织保障5个方面,提出23项重要举措。
关于印发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、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局、委)、水利(水务)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水利局、市场监管局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,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我们组织制定了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落实。
生态环境部
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
财政部
自然资源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水利部
市场监管总局
国家林草局
2025年1月14日
(此件社会公开)